freergzy 該用戶已被刪除 | 分享使你變得更實在,可以使其他人感到快樂,分享是我們的動力。今天就來分享你的資訊、圖片或檔案吧。 呵呵,如果僅僅因為一張報紙就得出如此結論,只能說您對大陸人的成見太深了,舉個例子,在德國不管是在火車上或者地鐵上,如果你把看完的報紙放在旁邊的位置上基本上就代表這份報紙是丟掉的,很多人都會在沒有打招呼的前提下拿著看,不覺的有什麼啊,至多是相視一笑。如果按照您的邏輯是不是德國人的水準也很差啊。況且您也有說,你當時在睡覺,如果因為看一張丟掉的報紙而去把您先叫醒,打擾到您,那樣是不是更不好呢?我是大陸人,僅就此事的看法,不涉及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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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rgzy 該用戶已被刪除 | 分享使你變得更實在,可以使其他人感到快樂,分享是我們的動力。今天就來分享你的資訊、圖片或檔案吧。 本帖最後由 freergzy 於 2010-6-2 06:58 AM 編輯
回復 u90213333
1。確實“丟掉”這個詞我是用錯了,畢竟不是每個人都會丟掉放在旁邊座位上的報紙,不過九成五的德國人都有這個習慣,就是在車廂內會隨手把看完的報紙放在旁邊的位置上,然後到站後就直接下車了,這種現像你可以向你在德國的親戚或者朋友求證,或者如果你有機會來德國的旅遊的話,你也會發現在地鐵上或者月台的座椅上到處都有被人遺棄的報紙。這種報紙,除了“丟掉”一詞,暫時我還真的沒想到更好的定義。期間,如果你對這報紙感興趣的話,我想德國人是不會介意你拿走看的,更不會把你視為小偷而叫警察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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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Nataku4ca
1。同意你第一段的說法,我在第五點中已經說過,如果直接拿的話,確實不太禮貌,我也不同意這種做法,ok,問題來了,不禮貌的行為算不算“偷”,算不算“違法”?如果按前面兩位仁兄的解讀,那就的確是違法的行為,所以說報警一點都不為過的。我這點我真的沒有諷刺的意義,而是真的很好奇警察對這種“偷竊違法行為”的處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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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積分大於負-100的壞孩子,將可獲得重新機會成為懲罰生,權限跟幼兒生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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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你所說的大陸人應該是我吧,希望你能再看一遍我的帖子,我所說拿別人的報紙是在長途車上並且在主人睡熟的情況下,的確是有這種情況的發生,而並不是你所說的所有人都到處隨手拿別人的東西。如果是那樣的話,真的太恐怖了,估計也早就成為某些電視台主打新聞,輪番向你們播出了。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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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rgzy 該用戶已被刪除 | 本帖最後由 freergzy 於 2010-6-4 11:24 PM 編輯
回復 poppins
真的很懷疑,你是否真的看完我的帖子,我的意思在我帖子裡已經多次表述,可是你還是不懂,我想並不是你不懂,只是你不想懂而已,那好,我就再解釋一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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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rgzy 該用戶已被刪除 | 他們都不排隊的
超沒品
ASSassBryAn 發表於 2010-6-4 02:23 PM
這位仁兄,不知道你對台灣藝人和節目主持人羅霈穎在世博插隊的新聞作何感想呢?我真的不想打嘴仗,可是真的沒必要這樣詆毀吧,我們之間就不能有理性存在嗎?你說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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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哪來這種習俗
jamesxgao 發表於 2010-6-24 01:35 PM
拜託你看清楚了再說了,我哪裡說德國有這種習慣,我說的是,我在德國也見過這類的情況,也沒有人像你這樣小肚雞腸的在這裡講些XXOO的話啊,真不知道是誰沒品,最後一次回你的貼的,至於其他的問題,我已經寫的很清楚,希望你看清了我到底在說什麼,然後再問我好不好,如果你接著這樣XXOO的,我真的覺得沒有溝通的必要了,簡直雞同鴨講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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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rgzy 該用戶已被刪除 | 回復 jamesxgao
算了,我想你也不會從新看我帖子,我講那麼多,中心只是想提兩個問題(在前面的帖子中我已經多次闡明過了,可惜你根本不看)
1,拿報紙算不算偷?如果算偷,你爲什麽不報警(前面有人說著在美國的法律中算犯罪,犯罪是可以報警的吧)或者義正言辭的喝斥那個人,並要求賠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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