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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鐵人補習室》檢舉 問題 版務意見 投訴 精華申請 違規反省銷過(最新版) [打印本頁]

作者: justice0826    時間: 2013-11-30 08:35 PM     標題: 《鐵人補習室》檢舉 問題 版務意見 投訴 精華申請 違規反省銷過(最新版)

本帖最後由 justice0826 於 2013-11-30 09:27 PM 編輯

《鐵人補習室》

歡迎來到地獄一般的補習室─鐵人補習室

輔導專任老師:西村宗一 (外號:鐵人)

名言:我會把你們指導成「興趣是用功,最尊敬的人是二宮金次郎」的學生,乖乖接受輔導吧!

所有死忠的笨測迷們,現在把所有違反校規者揪出來,鐵人會送他一張無限期的一對一強制輔導券,用拳頭和關節技教導他們如何遵守校規,還在等什麼趕快來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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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人補習室》處理以下事務: (2013年之前帖子不適用)

1.檢舉違規主題或回文

2.舉報優良回文(可毛遂自薦)

3.申請精華主題

4.違規反省銷過

5.版規版務投訴.建議.疑問




各項事務申請格式:

一.違規主題檢舉格式
  1. 1.違規會員: (會員ID)
  2. 2.原因:
  3. 3.違規主題連結:
  4. (若為複製.抄襲主題,需同時附上兩個主題的連結)
複製代碼

二.違規回覆檢舉格式
  1. 1.違規會員: (會員ID)
  2. 2.原因:
  3. 3.樓層:
  4. 4.違規回覆連結:
  5. (若為複製.抄襲回文,需同時附上兩帖回覆的連結)
複製代碼


三.優良舉報格式(可毛遂自薦)
  1. 1.優良會員: (會員ID)
  2. 2.樓層:
  3. 3.優良回帖連結:
  4. 4.該主題名稱:
複製代碼

四.申請精華審核格式
  1. 1.申請會員: (會員ID)
  2. 2.欲申請精華的主題連結:
複製代碼

五.違規反省銷過
  1. 1.申請會員: (會員ID)
  2. 2.違規主題連結: (兩者擇一)
  3. 3.違規回覆連結: (兩者擇一)
  4. 4.自我反省: (需30字以上)
複製代碼


檢舉.舉報之相關規定(不符合下列任何一項者一概不受理)

1.同性質的事務請集中於一帖舉報,否則不受理加分

2.不同性質的事務請勿集中於一帖舉報,否則同樣不受理加分

3.違規原因錯誤或不合理者,一樣不受理該檢舉的加分

4.事務會以點評方式告知處理狀況

5.未照格式發帖者,一律刪除且不予受理

6.違規反省銷過限違規本人申請(自我反省內容須30字以上),並修正違規的部分後,才受理撤銷處分

7.若欲反省的違規帖已被刪除,則直接說明違規事項即可,會以加分的方式補上部分因違規被扣的積分

8.版規版務投訴.建議.疑問不限格式,但仍需遵守版規,並視內容實用性給予1~30點積分獎勵。



作者: suzakuer    時間: 2014-2-18 09:14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justice0826    時間: 2014-2-18 10:56 PM

suzakuer 發表於 2014-2-18 09:14 PM
版主你好,有兩個問題想要問版主一下

1、版規裡面有寫

第一點:2013年之前是指2013/01/01之前,也就是說2013/01/01之後的帖子就會開始用新版規處理囉~在這之前的帖子違規都只會以刪除處理而不扣分。

第二點:版規上面所指的"點評回覆"是指"點評+回覆"喔!
也就是說只要點評和回覆數加起來有10次即可申請精華審核囉~

若對我的回覆仍有問題的話可以再提出,我會再一一回覆!!
作者: suzakuer    時間: 2014-2-19 04:26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justice0826    時間: 2014-2-19 07:02 PM

suzakuer 發表於 2014-2-19 04:26 PM
本次依舊有一個建議與一個問題要來打擾版主

關於我上面問的第二點,發現版主對內容有稍做修改,改成

第一點:可以採用你的建議~感謝~

第二點:既然懲罰的部份的不溯既往條例設定在2013/01/01了~
當然加分的部份也要比照辦理。
再加上我之所以會設定在這個時點的原因是前任版主大概是在前年的年底卸任的,設定在這個時點是為了銜接前任版主才決定設在2013/01/01的。
但我還是有重複巡版,目前是沒看到符合精華的主題這樣~
設定在這個時點僅是為了統一時間而已,實際上並無太大的影響就是了~
當然我們尊重所有認真發帖的會員,也希望有更多會員能反應意見,讓這個版能更好!!
謝謝你的建議~
作者: suzakuer    時間: 2014-2-19 08:11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justice0826    時間: 2014-2-19 10:01 PM

suzakuer 發表於 2014-2-19 08:11 PM
版主或許有你的考量,但是就一個旁觀者來看卻有失公平
你現在看沒有文章達到精華標準不代表以後一定不會 ...

針對你的疑問,我再一一做說明。
我設的期限為2013/01/01。
那麼你可以自己算看看,如果照著你建議的方法以一年為時限下去考慮的話,其實結果是不變的。
我上次總巡版是在2014/02/11,也就是說在2013/02/11之前的主題如果未達精華之標準,按照你的說法也早就失去了申請精華的資格了,那麼將時限設在2013/01/01就不會影響會員權益,一方面也為了版規的統一性。
然而多次巡版下來就只有一個主題符合精華之標準(無論發帖時間),最早的一次總巡版我記得是在2013/11/11,並沒有任何一帖主題是符合精華的。
如果真有符合精華的主題,我相信前任版主也一定已經處理了。
那麼基於信任前任版主的原因,還有管理之便才設了時限~
因為版主也不是萬能,也是有現實中時間的限制的,這點還請多體諒ˊ ˋ
讓你誤解了我的意思 我很抱歉

不知道這樣解釋你能不能接受?
如果仍有疑問可以再提出~
作者: suzakuer    時間: 2014-2-19 11:32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justice0826    時間: 2014-2-20 11:12 PM

suzakuer 發表於 2014-2-19 11:32 PM
版主你誤會我的意思了
我所主張的是「公平」,所以才會在上面的文章說要做到一視同仁
而不是直接做一個限 ...

你的建議我們版主會再開會討論,決定是否取消時效性。
請你隨時注意本版的動向~感謝
作者: dongxiang    時間: 2015-10-15 12:52 PM

版主您好,想請問一下動畫回顧第八回以及第九回什麼時候才評分呢?自從參加該活動後已經過了快兩個月了,仍然沒有任何評分動作,希望能盡快評完分,我想已經過了將近兩個月才提這個問題應該是個合理的要求才對。
作者: justice0826    時間: 2015-10-15 01:22 PM

dongxiang 發表於 2015-10-15 12:52 PM
版主您好,想請問一下動畫回顧第八回以及第九回什麼時候才評分呢?自從參加該活動後已經過了快兩個月了,仍 ...

真的是非常不好意思,那個活動是另一位版主舉辦的,他最近又不知道神隱去哪裡了.....
照理來說他應該要在活動結束後完成加分,因為是他舉辦的活動我就沒有去幫他處理加分,我會幫你通知他,如果他再沒處理的話,我會代為加分,感謝你的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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