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人的送醫SOP(標準作業流程)」的制訂者,難道無法以法律苛責嗎?
eyyy001 發表於 2023-4-15 09:28 PM 「害人的送醫SOP(標準作業流程)」都是中央克拉克核准 克拉克可是英蝗欽點的人~
wen056 發表於 2023-4-15 12:10 AM 實在是不願譴責孩子的爸爸 但到底還要消費自己已經過世的孩子多久...
不名不名 發表於 2023-4-16 02:49 AM 報案後消防局81分鐘才派車,的確很怪異,因為消防局都是24小時 待命,照理應讓可以在10-15分鐘內派車才對,除非 ...
yang1737 發表於 2023-4-17 11:27 PM 該檢討就要檢討才不會有下一個恩恩的發生
jacky0603g 發表於 2023-4-19 04:22 PM 基本上如果聽過這段時間醫院和消防的通聯皆知問題在市長的政策,只是為了當時選戰需要漢子,一路硬拗…貼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