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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在FACEBOOK匿名恐嚇是不是無罪 [打印本頁]

作者: Q123752056    時間: 2020-1-15 01:03 PM     標題: 在FACEBOOK匿名恐嚇是不是無罪

今天才看新聞,有人在FACEBOOK被人用訊息恐嚇,警察說臉書不提供資料,沒辦法偵辦。
恩...那感覺好雞巴喔!!!!
那臉書還在台灣的店商賺甚麼廣告費啊!!!
是不是該抵制了??
所以以後用臉書匿名,就可以亂噴垃圾話!亂說要幹大事?恐嚇公眾都不用負責?
還是我誤會了,是警察吃案?
作者: 一級胖89    時間: 2020-1-15 01:16 PM

公開訊息上去恐嚇人我覺得應該算犯法吧
只差有沒有辦法抓到
作者: ffssyyhhoo    時間: 2020-1-15 01:26 PM

我覺得沒啥關係吧~有很好,沒有也沒闗係~~~~~~~
作者: tf00212252    時間: 2020-1-15 01:26 PM

是警察吃案
不論是公開還是私訊
刑法第 305 條 (恐嚇危害安全罪)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 346 條 (恐嚇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網路算是公開場合
只要你有證據警察就"必須"查
作者: ADDA0826    時間: 2020-1-15 01:27 PM

真的嗎? 今天也有看到新聞 說川普要求蘋果幫忙破解 伊朗恐怖份子的手機。
網路上罵人 恐嚇肯定是犯法的。
作者: justice89    時間: 2020-1-15 01:34 PM

現在科技太利害了.追IP也能追到你..到處又都是攝影機逃不掉
作者: wok19951210    時間: 2020-1-15 01:39 PM

前陣子在打遊戲被嗆
連祖先都被請出來罵一遍
打到我懷疑人生
報警了 目前無下落
作者: Graductor    時間: 2020-1-15 01: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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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ao0524    時間: 2020-1-15 02:04 PM

這有罪吧...在網路上,不管是不是公開的辱罵、恐嚇,只要有相關證據,警察都要處理
作者: et7782    時間: 2020-1-15 02:09 PM

犯法是犯法,可是網路真的是很難抓
作者: y434sc2    時間: 2020-1-15 02:15 PM

你那是不對的消息吧,臉書是會提供警察資訊的
作者: g0c209    時間: 2020-1-15 02:25 PM

我覺得吃案是有可能
因為上網都會有IP紀錄,這部分是追查得到的

不然看看前幾天的新聞,某人只是在FB留言說某立委還有兩個小孩可以殺
隔天就找到人了

所以要追查是追查得到

但是!!
對於警察來說,這種事不是真的說要查就可以查
因為還要呈報給電子警察追蹤,電子警察又還要回函給該網頁公司應刑案要求回復資訊
找到IP之後,這IP又有可能是手機這種移動訊號,也有可能是網咖的IP
之後還要過濾手機在該時間點在哪裡,可能什麼人發出,或是網咖該時段時誰在用...等等

所以抓人是真的很費時

而抓到人之後,由於恐嚇是告訴乃論罪
所以當事人和解就沒事了....

因此,對於警察來說,這無疑是要我準備飛機大砲來幫你打小鳥,打了半天之後,你才說小鳥沒什麼肉不好吃...

但是如果恐嚇罪狀很明確的,那警察會比較積極來辦理
作者: sutter    時間: 2020-1-15 02:39 PM

有這事啊...太可怕了,..

應該找佐克伯(臉書創辦人)來處理一下..........

還好我從來不用臉書,....也不會用,

所以,這招對我無效
作者: streetlamp    時間: 2020-1-15 03:45 PM

警察真的要辦的話還是抓的到人的
作者: d974111023    時間: 2020-1-15 04:26 PM

網路警察可以釣IP查幾點幾分發出訊息
作者: mapsd    時間: 2020-1-15 05:01 PM

一定是警察吃案阿
你想想
如果有人在臉書說
要去哪裡放炸彈
警察會說查不到嗎?

所以一定就是懶的查
作者: finuin    時間: 2020-1-15 05: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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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hohtt    時間: 2020-1-15 05:18 PM

你確定抓不到人? 前陣子有人恐嚇小燈泡的媽媽,現在抓到了喔
作者: b5489    時間: 2020-1-15 05:35 PM

有ip但問題是要查的到~
作者: proket    時間: 2020-1-15 05:49 PM

應該是他不重要吧,如果他是阿扁,警察就會馬上辦了
作者: d19880302    時間: 2020-1-15 06: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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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iguel37    時間: 2020-1-15 09:02 PM

不是有那個名嘴被網友在臉書上留言恐嚇,然後一個個截圖去告的嗎?
聽說最後的結果是都告成功,而且賠錢了事,
最後那名嘴都還利用這些錢去歐洲玩得開心得很~
當然,主要的是你得有那些時間去出庭,
既然這樣,那就表示你可以告得成,截圖後去報警吧~
別傻傻的讓警察吃了案自己吃悶虧~
作者: itachi1985    時間: 2020-1-15 09:24 PM

不太可能,哪個警察說的,往上級申訴,哪個分局哪個員警講的
涉及人身安全還說不能蒐證所以不能偵辦
網路你再怎麼轉都有ip存在,無論是代理還是非代理都是

作者: Q123752056    時間: 2020-1-15 11:25 PM

本帖最後由 Q123752056 於 2020-1-15 11:25 PM 編輯
hhohtt 發表於 2020-1-15 05:18 PM
你確定抓不到人? 前陣子有人恐嚇小燈泡的媽媽,現在抓到了喔

今天看到的那則新聞,被害者就是說小燈泡媽媽隔天就破案,我依樣同一天報案卻給我這種公文!
所以我覺得應該是警察懶得查或facebook不是台灣的所以不想幫我們的公務機關
故facebook在我心中扣分
作者: 詠晴好漂釀    時間: 2020-1-15 11:29 PM

覺得只是警察不想辦
警察也是公務員
雖說也有認真的警察
但我自己遇過的都是標準的公務員
作者: 人生無聊    時間: 2020-1-15 11: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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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地滅    時間: 2020-1-16 01:40 AM

警察在吃案八
你有截圖下來存證 他不能不辦阿
不然就是打1999 或是找民代或市議員之類的阿
作者: skydream999    時間: 2020-1-16 02:37 AM

很多新聞都有播
有些名人都可以靠著截圖就直接告到法院去了
刪掉留言也沒用
怎麼可能臉書無法提供資料?
你可能看到假資訊了
作者: s531392127    時間: 2020-1-16 09:55 AM

我是覺得吃案的可能性比較大啦,先前不是發生過臉書有人對人身攻擊的言論按讚結果也遭連帶懲罰的事情嗎,往往都是看當事人是不是有權力和影響力的政治人物來決定警方辦事的能力
作者: jj790315    時間: 2020-1-16 10:22 AM

還是查的到啦 只是看網路警察願不願意去查而已 不代表在網路上匿名 不會被抓到就無罪
作者: t5530966    時間: 2020-1-16 10:55 AM

有罪的 不過...
你也知道 蒐證過程太過於麻煩 所以一般民眾報案大多是.....被吃案再者就是沒處理
不過換上某某身分的人 辦案速度就非常的快了喔 呵呵

作者: 呆呆呆的我    時間: 2020-1-16 11:53 AM

只要查的到IP
警察就能抓到人喔
作者: cobraonthenet    時間: 2020-1-20 08:49 AM

找管區沒有動用到電信警察,當然就查不到。社交媒體上恐嚇不會沒事無罪。提告、報案、備案和向警察問一下,都不一樣。
作者: K9999VSK    時間: 2020-1-20 09:56 AM

我覺得還是算有最的說比較多
作者: sphigx2003    時間: 2020-1-20 10:44 AM

那是吃案
只要查出在某時間點發出這訊息
那匿名不就沒意義了?
只是單純FB不是臺灣能夠介入的,畢竟調資料已讀不回
作者: superwill19823    時間: 2020-1-20 12:05 PM

應該都是犯罪啦 就去告他阿
怕甚麼 跟他出來輸贏阿 你又不一定會輸
作者: plack    時間: 2020-1-20 01:02 PM

難怪政治人物告fb留言的網友,最後都是不了了知。
作者: r8909095    時間: 2020-1-20 01:20 PM

所以要全面抵制黑心企業啊。
作者: 7-moon    時間: 2020-1-20 01:22 PM

假帳號只是追查上比較麻煩而已

但真的要起訴一樣是抓的到。

如果警察不願意處理,就找別個警察試試。
作者: liujoung    時間: 2020-1-20 02:24 PM

是該位員警根本不想理採捌.
如果是議員有名人士1天內找到人都可以.
作者: SD29    時間: 2020-1-21 02:16 AM

要抓一定是抓的到
千萬不要覺得網路世界就可以躲在螢幕前亂噴
雖是虛擬世界,但卻有跡可循
作者: 楓鳴    時間: 2020-1-21 02:42 PM

只要對方有去報案 就會有差了 他們才不會管你是不是匿名
作者: abcfuckyou2    時間: 2020-1-22 07:23 PM

恐嚇別人本來就不對,所以我覺得不管有沒有罪,都不要去做
作者: artjk7    時間: 2020-3-8 02:14 PM

真的嗎? 今天也有看到新聞 說川普要求蘋果幫忙破解 伊朗恐怖份子的手機。
網路上罵人 恐嚇肯定是犯法的。
作者: superant    時間: 2020-3-8 02:40 PM

查IP就好了吧    報警不鳥 就是吃案阿
作者: petsan    時間: 2023-6-4 07:16 AM

本帖最後由 petsan 於 2023-6-4 07:16 AM 編輯

匿名恐嚇行為在很多國家被視為犯罪行為,包括在使用社交媒體平台如Facebook上。然而,法律對於匿名恐嚇的定義和處罰可能會因地區而異。在某些國家或地區,這可能被歸為言語恐嚇、威脅或騷擾行為的一種形式。

匿名恐嚇是指以匿名身份透過文字、圖片、影片或其他方式,對他人進行威脅、恐嚇、欺凌或騷擾的行為。這種行為可能對受害者造成心理和情感上的傷害,並對他們的生活、工作和安全造成負面影響。

大多數國家的法律體系都有相關法律來懲罰這樣的行為。這些法律通常要求對於從事匿名恐嚇的人進行調查和追究責任,並可能面臨刑事指控和刑罰,如罰鍰、監禁或社羣服務等。

如果你或其他人在Facebook或其他社交媒體平台上受到匿名恐嚇,你應該盡快報告該行為給當地的執法機構或相關平台。他們將調查該事宜並採取適當的行動來保護你的權益和安全。

所以建議你在法律事務上尋求專業意見,以瞭解在你所在地區的具體法律和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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