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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百科)死後器官歸國家! 冰島新法案:家屬不拒絕「等於默認捐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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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武喵亦翔
時間:
2018-6-12 11:59 PM
標題:
(生活百科)死後器官歸國家! 冰島新法案:家屬不拒絕「等於默認捐贈」
本帖最後由 武喵亦翔 於 2018-6-13 01:03 AM 編輯
【百科主題】:死後器官歸國家! 冰島新法案:家屬不拒絕「等於默認捐贈」
【百科出處】:鍵盤大檸檬
【發布日期】:2018年06月11日
【文章內容】:文-轉轉小宇宙/↓↘→+AB
點評:這算是德政吧?
你願意死後「活在別人體內」嗎?冰島國會在6日通過審核6年之久的「器官捐贈法案」,所有國民將被自動登記為器官捐贈者。除非死者生前明確拒絕,或者直系血親簽下拒絕文件,否則視為默認將死後活體器官交由國家,移植到適合的受贈者身上!
▼ 冰島成為「人人皆是器官捐贈者」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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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走得意外,有些人則苦等一個適合的捐贈器官活下去。冰島政府希望藉著這個法案大力度緩解捐贈器官短缺的問題。根據當地普查,冰島人民有60%願意在死後捐出器官給需要的陌生人。
這種「死後默認捐贈、自願性拒絕」的捐贈程序稱為「Opt-Out」,不同於我國執行的是「嚴格自願捐贈機制」,若捐贈者過世後家屬不同意,可用的器官還是只能依照意願保留在遺體身上。根據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在2016年的調查,台灣7成民眾願意在死後捐出器官,但僅有12.5%的同意者願意簽下捐贈同意書。心裡的想法,和合法捐出器官中間的距離,實質上還十分長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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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冰島這項法案在世界各國看來不算「革命性」,因為歐洲與南美多國已在執行「死後默認捐贈、自願性拒絕」,這些國家包括奧地利、比利時、捷克、瑞典、芬蘭、法國、意大利、希臘、盧森堡、荷蘭、波蘭、西班牙、斯洛伐克、俄羅斯、亞美尼亞、白俄羅斯、斯洛文尼亞、斯洛伐克、土耳其、厄瓜多、巴拉圭、智利、克羅地亞、哥倫比亞、哥斯大黎加、新加坡、突尼斯。這條名單是不是很長呢?
有一種折衷辦法也挺受歡迎,在美國部分州和英國,民眾駕照過期前往監理機關換新時,辦事人員會順帶問你想不想「捐贈器官」這個問題,事實證明,有6成民眾因為這個意外問題,願意加入捐贈者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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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不想活了,有人卻缺顆腎臟才能活下去。生死價值觀有時難以估計,唯一能確定的是,死後血肉經過焚化後成了灰燼,若移植到陌生人身上,讓一個人、一個家庭能如何開心,也是難以估計。
ヽ(∀゚ )人(゚∀゚)人(゚∀゚)人(゚∀゚)人( ゚∀)ノ☸║分隔島✄請切割║☬ヽ(∀゚ )人(゚∀゚)人(゚∀゚)人(゚∀゚)人( ゚∀)ノ
【個人觀點】:
其實依照這個機率數據就看的出來如果是反過來,不贊成的就默認為反對的話大概十之八九法案過不去了,但現在的事實就是法案通過了,為了人類的未來生存竭盡所能的回饋吧,當然我認為對於一些宗教信仰的人影響也很大。
像之前討論墮胎還是棄嬰的就會出現有那種信奉天主還是基督教的教義禁止放棄生命之類的,如果宗教教義禁止恐怕家屬還是會遵從往生者生前的宗教去做決定,畢竟東方很流行死者為大,哪怕我因為我的母親對宗教很不感冒,但是等他往生我大概還是願意依照他的宗教信仰為她辦理後事而不是依照自己的方式。
目前看來西方國家甚至歐洲等等接受度比較高,看看那一串的已經改革的國家,排除這些死者為尊跟尊重往生者等等的因素,單純以理性的看法去看確實默認為願意捐贈對於人類或者這個國家其餘的人無論新老都是一種比較好的互助互利方式,而且就數據來看肯定會對於需要捐贈延續性命的人有顯卓幫助就是了...
作者:
fitzshue
時間:
2018-6-13 01:36 AM
這個也算不錯! 這樣人人都可以有更多機會得到..
作者:
w2776812
時間:
2018-6-13 02:57 AM
這樣也不錯新觀念
如此對醫療救人更大幫助
作者:
yeh987
時間:
2018-6-13 07:25 AM
這個跟民族的先天道德感有關吧
畢竟 從小我們就被教導 即便是往生 也要是"完完整整"的一個人
作者:
luke0718
時間:
2018-6-13 10:47 AM
個人覺得不錯!!
有些堪用的器官
就讓他留給需要的人
遺愛人間壓~~
作者:
jaysings
時間:
2018-6-13 11:03 AM
這個我强烈支持,希望其他國家也學冰島一樣,器官貢獻能挽救不少生命
作者:
史迪迪
時間:
2018-6-13 11:49 AM
這法規很好,大家都可以受惠,其他國家也能這樣就好了
作者:
g95g094134
時間:
2018-6-13 11:5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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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6305222
時間:
2018-6-13 01:23 PM
說真的現在的社會
不器捐其實也就是燒掉
還不如讓他更有意義的利用
作者:
超超呆8
時間:
2018-6-13 02:4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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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son82095286
時間:
2018-6-13 02:48 PM
這法案感覺不錯 要推廣到全世界應該還需要一段很長的時間
作者:
jamesjoy
時間:
2018-6-14 01:33 AM
如果這法案在台灣實施,應該還沒三讀就被打掉了
作者:
ru04n0vul3
時間:
2018-6-14 02:4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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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even5718
時間:
2018-6-14 03:25 PM
不錯的想法
但是我們政府可以默默地用
各式的辦法讓人們覺得捐器官是英雄
是高人一等
深植人心
人們就會比較願意捐出器官
畢竟社會觀念是可以被與論改變的
作者:
zxc091987
時間:
2018-6-16 04:37 PM
感覺這樣子的政策不錯啊 自己不想捐也可以拒絕
作者:
diucdaha123
時間:
2018-6-16 04:57 PM
其實這也不錯,因為有的人只是不想去申請怕麻煩,如果真接當默認就好
作者:
sadone
時間:
2018-6-16 05:27 PM
冰島真的是個很進步的國家啊
作者:
chen.8115c
時間:
2018-6-16 05:54 PM
死後能留下來的器官應該也不多 燒掉可惜留給後人吧
作者:
axwater
時間:
2018-6-18 09:55 AM
這樣的事在台灣應該是不會發生的,畢竟習俗跟宗教不一樣
作者:
doubleint
時間:
2018-6-18 03:42 PM
還有這種強制性的法律啊?所以死了就一定會被摘除器官就是了
作者:
louis1019
時間:
2018-6-18 04:24 PM
我覺得不錯的法案 能夠遺愛人間幫助有需要的人是好事
作者:
changn_chay
時間:
2018-6-18 09:42 PM
我覺得是很棒的政策,能幫助到所有的人是最重要的
作者:
kid113
時間:
2018-6-19 08:44 PM
這是個好政策,當然東西方文化還是有所差異,不過好事應該繼續推動比較好~
作者:
shengkyo
時間:
2018-6-19 10:01 PM
其實台灣也可以推這個法律 默認接受還不錯 又不傷害別人 真的無法接受就簽同意書吧~
作者:
EDDY_M
時間:
2018-7-13 10:12 AM
其實 算是個很好的概念呀
人死隨風去 ... 那遺下的肉體 就當作廢物利用 造福人群吧
作者:
小賴1號
時間:
2018-7-13 11:42 AM
這其實有點違反人權道德的問題,但對死人來說已經沒有自主意識,所以這方面法案其實通過算是造福活著的人
作者:
bertymedicine
時間:
2018-10-3 04:58 PM
台灣有一堆畏頭畏尾的公務員加上一堆頭腦不清的道德魔人
這種法案要過, 難度很高...
作者:
yellownoman
時間:
2018-10-3 05:32 PM
如果立法得宜執行得宜,
就是個好法規~
作者:
藍色俇想
時間:
2018-10-3 11:35 PM
我覺得滿好的,把器官給有需要的人!
作者:
t27583213
時間:
2018-10-3 11:53 PM
這個法案其實不錯
讓還想活下去的人有了希望
作者:
shine1029
時間:
2018-10-14 02:07 PM
有的時候真的是本,家屬也不願意的狀況呀
畢竟誰願意看到自己的親人是不完整的過世
尤其是老一輩的想法
作者:
kohaki
時間:
2018-10-14 07:03 PM
視野不錯的想法 要好好宣導和推廣 不然有的人會捨不得
作者:
babalosa
時間:
2018-10-16 06:10 PM
這個想法不錯,但是就怕被利用
比如特殊血型的人會不會被受体.......
作者:
dennis1330
時間:
2018-10-16 07:14 PM
人很少吧
感覺也是有益於社會
有點考慮要簽
只是怕家人反對
作者:
hilton0910
時間:
2018-10-16 10:18 PM
老實說這樣子去做真的蠻厲害的,畢竟每天等待器官移植的人還是相當的可觀
作者:
a19870504
時間:
2018-10-16 11:03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RECOLLECT
時間:
2018-10-17 01:37 PM
文化不同
東方可能不一定會接受
哪天跟電影一樣複製人換器官都是可能的
作者:
Rix5723
時間:
2018-10-17 11:27 PM
其實自願捐出器官比較好,捐贈只要生前與家人溝通好
捐出器官後,受者和捐贈者家人比較安心
作者:
minglong
時間:
2018-10-21 10:24 PM
其實這也不錯,因為有的人只是不想去申請怕麻煩,如果真接當默認就好
作者:
kga180
時間:
2018-10-26 04:35 PM
現在的社會愈趨成熟,帶人性的議題就會非常複雜的
作者:
zoakx0810
時間:
2018-11-6 01:01 PM
可以選擇要不要捐贈還不錯 至少不會是死後強行摘除器官
作者:
keven5718
時間:
2018-11-6 01:30 PM
其實這個還是要由教育做起
從小灌輸器官捐贈的大愛
讓人人都可以認同這個行為
之後再下去應該會比較容易實行
作者:
一起夠
時間:
2018-11-6 01:46 PM
我覺得不行
太不尊重了
作者:
skeio123
時間:
2018-11-6 02:17 PM
我覺得見人見智,或許遇到特別的狀況就看狀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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