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要斷她的路,我只要求那麼多行業,她可不可去做別行,不要再害別人家的小孩!」9個月大的女兒遭陳姓惡保母重摔成殘,江爸爸聽到陳女居然又到米樂幼兒園工作,氣憤又難過,因為女兒遭陳女摔傷後,1年多過去了,仍不能站、不能走、原本水汪汪的眼睛,也無法聚焦,妻子為了照顧辭去工作,全家只靠他一份薪水支撐,他因此認為,應該馬上制止陳女再從事相關行業,不要再有下一個孩子受到傷害。
江男和妻子在學校任職,兩人交往近5年結婚,他們計劃周全,婚後先租屋、生子、存款、未來買房,前年兩人生下一女,同年9月,他們透過保母協會,選擇陳女經營的托嬰中心,將9個月大的女兒交託給陳女照顧,但才1個多月,人生全變了調。
江男記得女兒受傷當天,與妻子接到通知趕到托嬰中心,女兒癱軟在妻子懷中,他一路飆車、闖紅燈把女兒送到醫院,女兒頭部開刀,取下一塊頭蓋骨,住院1個多月後出院,隔年1月,他們北上求診,女兒再次手術放回頭蓋骨,開始漫長的復健路。
江爸爸說,妻子為了陪伴女兒復健辭去工作,全家搬回彰化娘家,他則開車通勤來回台中工作,全家靠著他3萬多月薪苦撐,現在女兒一週5天都有復健課程,要做物理治療、學爬行、接受引導學拿東西、放東西、電療、經絡按摩、語言治療,江爸爸說,醫師告訴他們,女兒現在是復原黃金期,因家長的投入,所以進步很多,而現在女兒做復健學走路,都痛哭,醫師也說,那是因為女兒的記憶停在摔傷之前,所以想爬行,害怕走路,復健時還會有拉筋般的疼痛感。
因此儘管身邊積蓄用盡,但江爸爸看著女兒努力學走路、站立、學說話,還想自己翻身、爬行,不斷的在進步,他告訴自己也要堅強,不能退縮。
江爸爸說,以前看見類似的新聞報導,會傷心難過,同情當事人,沒想到自己親身經歷是這麼的心痛,「她才2歲,好不容易撿回一條命,未來不知會如何,父母也不知可以陪她走多遠,1年多來,我們裝的很平常,不想讓孩子感受到父母的難過,因我們是她的支柱。」
江爸爸表示,事發後,陳女沒有與他們聯絡或表示任何誠意,也不談賠償,每次去法院都只極力的推卸責任和說謊,甚至以精神狀況不好來掩飾。
「我不懂一個蓄意傷害謀殺小朋友的人,還聲稱精神狀況不好的人,為何還有托嬰中心或幼兒園敢用她,這如同不定時炸彈隨時可能爆發,那小朋友怎麼辦?」江爸爸表示,不希望再有下一個孩子受到傷害,應該馬上制止她再從事相關的行業,而非等到事情發生了才要補救,根本來不及了。(許淑惠/台中報導)
========網友意見========
對於江姓女嬰哭得撕心裂肺走跑步機復健,網友紛紛表示:「痛心難過」、「一個好好的家庭就這麼毀了」、「每個人可以好好長大都著實不容易啊!」、「好難過的新聞,希望不要再發生了」。至於摔殘女嬰的保母轉換幼兒園繼續工作,網友爆氣表示「這保母真的沒資格再帶小孩,應該終身禁止帶小孩」。
[attach]118854305[/attach]妹妹9個月大手術後,右邊頭蓋骨凹陷,全身癱軟。家屬提供
[attach]118854293[/attach]妹妹受傷前,9個月大已能扶著欄杆站立。家屬提供
[attach]118854290[/attach]妹妹須穿著矯正器,復健學站立和走路。家屬提供
[attach]118854306[/attach]女童在物理治療師協助下練習走路。家屬提供
[attach]118854295[/attach]江父心疼女兒,不希望其他孩子再受害,他表示,虐嬰的保母不該再到幼教機構工作。許淑惠攝
台中市一名陳姓保母,前年10月,涉嫌將9個月大哭鬧的江姓女嬰抱起摔地,導致女嬰腦部受傷,緊急開刀,台中地檢署依重傷害罪嫌起訴,台中市社會局也撤銷陳女保母證照,案件尚在地院審理中,但《蘋果》卻接獲報爆,指陳女轉移陣地,在台中北屯區一家附設有托嬰中心的幼兒園工作,記者上門向幼兒園查證,幼兒園先是堅決否認,直到台中市教育局上門了解,業者才坦承陳女是受前負責人之託來幫忙交接,並表示會請她不要再來。
江姓女嬰的父親得知後,怒斥:「太惡劣了,她(陳女)的行為是蓄意謀殺孩子,為何還可以從事幼教行業?這是一顆不定時炸彈,孩子太危險了!」
江父表示,事發後,陳女沒有道歉、沒有賠償,只有一再推諉責任,他對司法刑事判決沒有期待,只在乎賠償能否支付女兒未來的復健人生,及不要再有其他孩子受害。
起訴指出,前年10月,陳女因1人照顧9名嬰幼兒,不耐江姓女嬰哭鬧,將女嬰抱起重摔落地,造成女嬰頭部受創,為了閃避責任,陳女還將監視器畫面全部刪除,連硬牒也損壞無法修復,雖然陳女辯稱是不小心將女嬰摔落地,且沒有錢賠償,但檢方認定她故意摔嬰,去年4月依重傷害罪將她起訴,台中市社會局同時撤銷她的保母證照。
但《蘋果》卻接獲報料,指陳女從去年底即在台中北屯區一家附設有托嬰中心的米樂幼兒園工作;記者上網搜尋幼兒園的官網,在幼兒園的活動照片中,發現從去年12月的聖誕節活動至今年4月的幼兒園消防觀摩活動中,陳女數次出現在照片中。
接著,記者在17日(周三)上午8時許,也直擊陳女出現在米勒幼兒園門口,先看看幼兒園門前的花圃,然後直接開門走進幼兒園。記者拿陳女照片請幼兒園家長指認,家長也表示,在幼兒園內看見陳女負責行政工作,至於是否有協助照護孩子,家長不清楚,受訪家長表示,不知陳女有傷害幼兒紀錄,擔心她情緒一來會對孩子出現不當舉動,會和家人商量該如何處理。
詭異的是,當記者立即到幼兒園找陳女,園方堅決否認有此人,也否認幼兒園的活動照片有陳女,不知道家長為何會指認陳女在幼兒園工作,記者於是轉向台中市教育局查證,教育局前往稽查,幼兒園才坦承並聲稱是幼兒園前負責人請陳女來協助辦理交接。
教育局表示,今年1月幼兒園因易主變更名稱為「米樂」,托嬰中心則維持舊有名稱「史丹佛」,所以教育局網站名冊尚無該幼兒園名單,園所呈報的工作人員名單也無陳姓保母;教育局幼兒教育科科長陳雅新指出,教育局已派員前往了解並警告不得讓此人進入幼兒園,據園長聲稱是幼兒園前負責人請陳女來協助辦理交接,至於為何會交接近半年還未完成?園長沒有回覆,僅表示會通知陳女「不要再來了」。
但記者向幼兒園前負責人查證,他表示,去年底他確實有請陳女來協助電腦交接約一週,但得知她被社會局撤照後,即要求接手人不可讓陳女留下來工作,事後還寫存證信函給幼兒園和陳女,交接工作早就完成了,不知為何陳女還留下來。
台中市社會局科長劉芳如表示,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81條規定,對兒童及少年有身心虐待等記錄者,不得擔任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或兒童照護中心的負責人及工作人員,等於要永遠與該行業絕緣,違反規定的機構可處三萬元至十五萬元罰鍰,情節嚴重可命令停辦甚至廢止設立許可。(許淑惠/台中報導)
========網友意見========
對於陳姓保母摔殘女嬰後,竟還轉移陣地換幼兒園工作,網友痛批「離譜,這種人應該禁止接近小孩」、「沒有耐心當什麼保母」、「可以不要再出來殘害無辜嗎」。而對於幼兒園堅決否認陳姓保母在此工作,網友更是氣憤:「幼兒園整個在“練肖話”」、「居然還有人肯聘僱後還裝傻欺騙大家?」、「幼兒園不過濾劣師,家長的趕快換家吧!」
[attach]118854297[/attach]蘋果直擊17日上午,陳女走進幼兒園。
[attach]118854302[/attach]幼兒園的臉書上,有陳女(站立者)出現幼兒園的照片。翻攝米樂幼兒園臉書
[attach]118854300[/attach]事發當時檢警蒐證,測量陳女摔落嬰的高度。家屬提供
[attach]118854298[/attach]事發後,陳女刪除監視器畫面。家屬提供
歡迎光臨 伊莉討論區 (http://s03.p01.eyny.com/) | Powered by Discuz! |